土耳其領事館承諾書合法化
合法化收費辦法:
1、產地證、CI、價格單、商檢證等文件按份收費;CI按總金額收費的有阿聯酋、卡塔爾、伊朗、約旦、敘利亞、利比亞、黎巴嫩等領事館,其余領事館按份收費。
2、部分駐華領事館不收合法化:如希臘、馬爾他、巴勒斯坦、博次瓦納及坦桑尼亞等。
3、已由中國貿促會送交外交部的合法化文件,如公司要求退回,只退文件不退合法化費,重認重交費。
(正規代理各國領事館合法化)
“領事館合法化”越來越多地被一些國家用作限制貨物進口的非關稅貿易壁壘措施。為突破國外非關稅貿易壁壘,我司為廣大出口企業便捷辦-理領事合法化,免去煩鎖中轉流程,一手操作;幫助出口企業辦-理“領事館合法化”,使貨物順利出口。為大家帶來快速,方便,簡潔,貼心的服務。
領事合法化相關注意事項
1.由于辦-理領事合法化的時間相對較長,有需求的企業一定要盡量提早前來辦-理,以爭取工作上的主動。
2.哥倫比亞領事館要求授權書必須和營業執照一起合法化。
3.菲律賓、泰國、委內瑞拉、土耳其、古巴領事館要求所有文件要一式兩份,其中一份供領事館留底。如:送辦土耳其國家的文件,在份數欄內應填“2”份,申辦公司收到為“1”份,另1份由土耳其領事館留底保存。
4.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卡塔爾領事館要求提供英文的目的使用說明。
領事合法化與我們工作生活中的很多活動都息息相關。但是這樣一個簡單的例子,其實已經生動地體現出領事合法化的作用。試想一下,如果國內出具的文書沒有經外交部和駐華領事館合法化,那么這本文書在國外使用時,國外的相關機構必然難以辨別其真偽,進而可能拒絕接受這本文書,這樣就會給文書持有人在國外的工作和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辦-理領事合法化最主要的意義就在于使國外的相關機構能夠確認并接受我國內出具的文書,使之在國外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這也就是為什么在上述案例中,那些為申辦簽證而遞交的材料必須先經過領事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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