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同口方、供貨方或生產廠家出具的檢驗證、品質證、健康證、分析讓等所涉及的產品應是非法檢產品。同時提供L/C、主管部門出具的產品合格證、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等為申請加簽依據。
*出口企業或貨方出具的證明其產品到國內或國際標準的證明,藥品或食口衛生證明,須提供專門機構出具的佐證后方可加簽。非直接用于出口通關結匯的,應一律申請涉外經貿文件證明書。
領事館
加簽所需提供資料:
A、產地證和出入境檢驗局出具的文件可以直接郵寄給我們,不需要提供其它資料
B、除產地證及商檢局出具的文件外其它文件加簽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年檢的復印件(需蓋年檢章)
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表復印件一份
3、單位介紹信一份
4、證明書申請表一份
5、加簽聲明備案表一份
6、需要加簽文件的原件一份
如果是商業Invioceioce做商事證明書,還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報關單復印件(報關單上需蓋海關驗訖章)
2、如果不能提供報關單復印件,您需要提供出口合同的復印件
3、需提供保函,保函內容需保證CI上金額和合同上金額一致!
巴基斯坦領事館涉及金額的商業文件不予加簽。
印度尼西亞領事館在辦-理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類的文件時,需提供生產許*可*證、銷售證/書、GMP證/書、營業執照、授權書、產品承認說明。
送科威特領事館的產地證及Invoice的領事加簽需提交白色產地證;送敘利亞駐北京領事館的領事加簽的產地證及Invoice上須加打“貨物不靠以色列港口”的文字說明。
辦-理泰國領事加簽的涉外商業文件需附有泰語譯文。
巴基斯坦上海領事館新要求:
如果企業加簽文件內未提及巴基斯坦客戶的公司信息,請在提交的加簽目的函說明里提及一下。
肯尼亞領事館要求提供中英文的“使用目的說明”
肯尼亞領事館通告,即日起,凡送該領事館加簽的文件均需附上一份中英文的“使用目的說明”,需用中英文詳細寫明公司辦-理文件用途,并加蓋公章。請廣大企業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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